史上最嚴交規(guī)將實施 跨年考駕照雙規(guī)并行
來源:京華時報 作者:佚名 日期:2012年12月27日 字體大?。骸?a href="javascript:void(0)" onclick="doZoomFont(1)">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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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2013年的臨近,被稱為“史上最嚴交規(guī)”的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令第123號)也將于下周二正式實施。但是,對于交管新規(guī)部分內容,百姓還存在疑問,網上流傳各種版本也讓人一頭霧水。針對這種情況,昨天,公安部交管局再次對兩項新規(guī)進行了解釋說明。
公安部交管局表示,為了保證新交規(guī)的實施,公安部組織修改了配套工作規(guī)范、標準和考試題庫等,并召開了全國培訓班和視頻會議進行了部署。截至目前,已經改建完成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場111個,小型汽車考場751個,排查了51.9萬組交通信號燈。
公安部交管局局長許甘露表示,目前全國共有2.59億駕駛員,全國交通事故高發(fā)、多發(fā)的態(tài)勢沒有改變。出臺“史上最嚴交規(guī)”,是為了讓違規(guī)者受到處罰,讓違法者更加刻骨銘心。雖然說是“最嚴”但也可以說是“最松”的,因為只要遵守了規(guī)定就不會受到處罰。這也是為了培養(yǎng)合格的駕駛員,提高文明駕駛的意識。
此外,公安部交管局還推出《公安部令第123、124號一百問》,對即將實施的新規(guī)中百姓關心的100個具體問題,逐一進行詳細說明。即日起,公眾可在公安部官方網站(www.mps.gov.cn)上下載查詢。
焦點回復
舊違章仍按老規(guī)定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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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今年的違章,到明年元旦后接受處理,按新規(guī)還是舊規(guī)處罰?
答復:交管部門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遵循的是“法不溯及既往”原則,執(zhí)行行為發(fā)生時現行有效的法律條文,不會“用今天的法規(guī)去約束昨天的行為”。違法行為發(fā)生在2013年元旦前的,記分按現行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發(fā)生在元旦之后,才按照新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而不是以什么接受處理時間點為處罰時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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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因為樹木或前面的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,能免予處罰嗎?
答復:各地公安機關建立健全了行政申訴和救濟機制,司機對處罰不服的,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后,經依法裁決變更或撤銷原處罰決定的,相應記分予以變更或者撤銷。對“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”的,經調查核實,屬交通信號燈設置原因導致的,經行政復議后可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處罰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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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網上流傳一種說法:“闖兩次紅燈,就會吊銷駕照”,是這樣嗎?
答復:闖兩次紅燈達到12分屬于累計記分達到滿分,交管部門將暫扣駕照,司機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學習并接受考試,考試合格的,消分還證。不合格者繼續(xù)學習和考試。因此,闖兩次紅燈就吊銷駕照的說法不正確。另外,搶黃燈行為屬于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,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,記6分。
跨年考駕照“雙規(guī)并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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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元旦前已經報名參加駕校培訓,如果元旦后考試,按哪種規(guī)定進行?
答復:如果是元旦前報名,且元旦前已經考試合格的成績(包括科目二的樁考),將仍然有效。如元旦前報名參加培訓,考試在元旦后,將按新規(guī)考試,即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5次,元旦前已預約的考試次數除外。元旦前已核發(fā)準考證明還未考試的,有效期也由2年調整為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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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如果元旦前取得駕照,實習期跨年,該怎么認定?
答復:元旦前取得駕駛證,元旦后實習期未結束的,仍執(zhí)行老規(guī)定。但從2013年元旦起,增駕新取得大中型客貨車等駕照的司機,將納入實習期管理,實習期為一年。實習期內記滿12分,將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。但2013年元旦前已發(fā)生的記分和交通事故,將不作為注銷實習車型和延長實習期的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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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按照新規(guī)定,駕照考試哪些部分的難度增大了?
答復:東方時尚駕校校長閆文輝表示,新規(guī)確實更難,但實用性更強。其中,縱向停車和側向停車難度較大,試點發(fā)現,這兩項考試的通過率由此前95%下降到75%。但是,像以前井蓋和單邊基本上就是為應試,沒有進行基礎訓練“為考而學”,現在取消了很多類似的項目,增加的都是實際應用中需要的項目。
校車每半年一次驗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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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校車駕駛員的管理相對于普通車輛駕駛員的管理有什么特殊規(guī)定?
答復:公安機關負責對校車駕駛人交通違法、交通事故情況實施監(jiān)督,每月將校車駕駛人違法、事故信息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,以督促校車駕駛人及時處理違法和事故。對不符合規(guī)定條件的校車駕駛人,或者校車駕駛人提出注銷申請的,公安機關將注銷其校車駕駛資格許可。
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被依法處罰或者發(fā)生道路交通事故,不再符合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,由公安交管部門取消校車駕駛資格,并在駕駛證上簽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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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對校車辦理注冊登記、安全技術檢驗以及報廢監(jiān)管等方面有什么特殊規(guī)定?
答復:公安部124號令在校車辦理注冊登記、檢驗和報廢等方面規(guī)定了更加嚴格的措施。一是校車上牌前必須進行檢驗。規(guī)定校車在辦理注冊登記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檢驗,保證校車安全技術性能。二是校車每半年進行一次檢驗。規(guī)定校車必須每半年參加一次安全技術檢驗,同時考慮到校車一般不涉及跨地區(qū)運行,規(guī)定校車不得委托異地檢驗,加強屬地管理。三是校車報廢要由車輛管理所監(jiān)督解體。規(guī)定達到報廢標準的校車必須在車輛管理所的監(jiān)督下解體,杜絕報廢校車繼續(xù)上路行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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